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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形势下的工程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14-11-06 点击次数:1526

      面对建筑行业的陈年积弊,住建部于9月1日下发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该方案的实施必将推动建筑业的转型升级,为整个行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
      一、新政形势下项目管理方权责转变与应对措施
      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明确之后,传统业主方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责任、风险压力;更多的建设单位将会愿意考虑寻找专业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商,实现管理目标,降低自身风险;同时,项目管理单位通过与业主签订合同,合法获取更大权力也将成为可能。从这种趋势看,业主委托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模式(PM)在今后可能成为主流,也是对项目管理单位具备更高要求与能力的重大挑战。
      如何适应这种转变,抢占先机,五洲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有以下几点可供分享:
      1、用全过程、全目标的项目管理思维提升服务能力。要适应新形势下的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应以全过程、全目标的思维,更多地把设计与采购阶段的项目管理作为全过程项目管理的重点,提升整个项目的服务水平与能力。
      2、拓展质量概念外延,建立宏观质量目标定位。为适应新形势下的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应拓展“质量”概念的外延,把完善功能、使用人性化、绿色低碳环保等概念纳入其中,建立宏观的质量目标定位。
      3、将管理服务范围向建筑全寿命周期延伸。伴随着责任终身制概念的出现,工程项目任一环节的质量责任,都事关各方主体。因此,更加需要“设计方向后看,施工方向前看,监理方向两头看,项目管理方向全看”。此外,项目后期运行与保修、保养阶段的质量管理也将成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关注点。
      4、从粗犷式项目管理向精细化项目管理提升转型。为了适应项目管理责任制度,提升项目管理质量,应更多地学习国外成熟项目管理模式,运用现代项目管理工具和系统体系。
      5、强化科技手段的运用,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管理。随着职业化项目管理的逐渐普及,以及新形势下的项目管理责任制度要求,应大力引进、开发、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管理流程与管理手段的信息化、标准化。
      二、新政形势下监理方权责转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监理方项目管理找准定位、明晰责权、创造价值有以下几种方式:
      1、两头延伸,实现全过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殊途同归。建筑业引入监理模式的初衷,本质上就是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管理服务的第三方,与我们现在的项目管理模式的范围和服务内容基本一致。《两年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鼓励有实力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这为具有项目管理能力和经验的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
      2、受托于业主,以现场旁站为主的微观质量管理服务。《两年行动方案》明确了业主方的质量责任制度,会更加重视现场施工质量的控制,但业主方自身无法达到施工全过程旁站监督的要求,对这样的业主而言,他们亟需一批具有丰富现场管理经验的专业监理人员来代替他们履行这一职责。
      3、细分专业的监理。随着具有规模化、复杂化、群体化特征的高大难尖新工程日益居多,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专业越来越细分,系统越来越繁多,而各细分专业都衍生出各自专业化的管理要求和市场需求。这也将催生一批具有高度专业化的细分监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