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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新型城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6-03-11 点击次数:1071

“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城镇化的表述,让代表委员们兴奋不已。然而,城市房价高企、“大城市病”痼疾缠身,农民市民化阻滞重重……面对理想与现实的鸿沟,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之路如何蹄疾步稳?代表委员们积极贡献真知灼见。

  洞明新型城镇化之“位”——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之路,对中国意味着什么?在全国两会的平台上,这一问题被深度聚焦,更进一步凝成共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十三五”要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完成1亿人居住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

  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历史的逻辑和视野来审视中国新型城镇化的路径,不少代表委员们表示,到2020年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城镇化问题是关乎三农、关乎全局、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课题。”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提出,城镇化应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要注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注重以三农角度推进城镇化和现代化。重庆确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城镇化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通道。“没有城镇化的支撑与融合,就没有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在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何健看来,加快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他认为,城镇化率特别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有效提高,对于去产能、去库存,扩大内需市场、推动经济转型级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作了估算,今后五年每年要有一两千万人获得城镇户籍,他直言:“这是个艰巨的结构性任务,必须加快改革推进的步伐,关键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夯实新型城镇化之“基”——让人“进得来、住得下、活得好”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16年,我国城镇化要做三件大事:一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二是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城市规划“多规合一”。

  三件大事围绕一个核心——“让人进得来、住得下、活得好”。解读政府工作报告,不少代表委员们认为,“人地钱”挂钩政策的提出,体现了中央对小城镇发展规律的深化认识,城镇化不是“造城”,城市发展人口和用地要匹配,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2013年,河南省确定43个“人地挂钩”市级试点,将土地指标与吸纳农村人口定居挂钩,以此鼓励城市接纳农村人口,实现人口城镇化聚集,同时通过农民进城释放出更多的建设用地。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辉县孟庄镇南李庄村党支部书记范海涛说,中央提出“人地钱”挂钩,多了一个“钱”字,就是要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市民化挂上钩。

  “农民没进城前,还能享受国家一些支农补助,现在地没了,人进城了,政策也需要进城。”范海涛认为,把钱和人挂钩,可以鼓励城市政府强化户籍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多吸纳农民变市民,把他们原来当农民的财政补助变成城市的公共服务还给他们。

  新型城镇化,必须做好“地”文章。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棚户区住房改造600套,因城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有代表委员认为,这表明了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纠偏。相信通过“人地钱”挂钩政策的实施,可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让土地供应、房地产开发和国家政策支持都以满足农民工进城基本居住需求为前提,进而有力遏制房地产盲目开发乱象。

  3月7日的政协记者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土地资源部原副部长胡存智亮明观点: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利于新型城镇化。他指出,实行建设用地“双控”,有利于推进主体功能区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新型城镇化格局,通过划定三条红线——基本农田红线、城市扩展红线、生态红线来优化城市发展格局,可以防止“摊大饼”,防止“大城市病”,提高城市集聚效益,也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新城镇更好地发展。

  比城镇建设更难的,是永葆城镇的活力。针对优质资源多集中在大城市、城镇发展不均衡的窘境,不少代表委员提出,应把推动城乡一体发展作为战略重点,推进协调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委代书记、市长黄兴国介绍说,天津正加快农村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三区”联动建设,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中获益,正在变身为享有股金、薪金、租金、保障金的“四金”新市民。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马力镇北顺村党委书记刘天绪建议,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合理有序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或小城镇流动,应补齐城镇基础设施配套短板,使农村水电、商业、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得到改善,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创业,对部分不适合人居住或已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村庄,进行土地资源整合。

  守住新型城镇化之“魂”——以人为核心 

  “城镇化,不能把人给丢了,不能把文化给丢了”,莫让“乡愁”变“忧愁”,今年仍是代表委员们绕不开的话题。

  各级政府必须认识到“千城一面”对城市文化的淹没和破坏,珍惜城市发展的历史和文化遗产,考虑自然历史环境及文化积淀,围绕文化底蕴做文章,保护好“乡愁”。一名政协委员在提案中诚恳建言。

  “江苏现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26个。”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建厅厅长周岚亮出成绩单。这些年,江苏着力推进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全覆盖,分类改善传统村落人居环境,因村施策,画出了新型城镇化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如何确保城镇化中“人”的获得感?更多的代表委员关注到一纸户籍背后的壁垒。

  目前我国“半城镇化”现象突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指出,很多农民工“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户籍制度构筑了两种身份在利益上的不均等。他认为,新型城镇化最大的困难就是市民化,但如果只是把农民的户口改变了,没有城市稳定的就业,没有相应的公共服务,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

  全国人大代表张仙蕊认为,取消户口性质差别只是捅破了表面上的窗户纸,还需推倒后面厚厚的壁垒,最核心的是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改革不仅仅是个户口的问题,更关键的是城乡户籍背后的巨大福利差距,是附着在户口上的各种不平等公共服务。

  对于农民进城购房难问题,刘天绪建议,可以尝试“钱随地走”的办法,国家投入用于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的资金,如危旧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使用应尊重其本人意愿,灵活运用,钱随地走,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解决住房难题。

  “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总理的心声、代表委员们的关注,正与人民的呼声汇成新的发展理念,在中华大地上落地生根,变成星火燎原的普遍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