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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建立农民工薪资支付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4-09-29 点击次数:1619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施工企业被列入河北省邢台市建设领域不诚信单位名单(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9日,邢台市建设局发布一则《关于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名单的通告》。其中提及,依据《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的意见》(冀办字〔2014〕3号)等文件精神,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施工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被列入邢台市建设领域不诚信单位名单(黑名单)。据悉,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被采取以下处罚措施:限制企业在邢台市辖区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停工整顿,并按照工程总造价20%的比例,一次性缴纳农民工工资预储金。
      此次长效机制中,明确建设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未按要求交纳预储金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一旦发生拖欠工资事件,将从预储金中划拨支付农民工工资。各级政府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的责任得以明确,发生地欠薪事件将交由当地政府处理。对因治理欠薪问题重视不够、拖欠工资案件处理失当、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另外,建筑领域作为重点领域,用工将实施实名登记制,施工总承包商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先为农民工开设工资个人账户,并在各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的用工登记表、工资表,人社部门据此实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一旦发现拖欠工资,将由建设主管部门勒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