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靠人没有施工资质,或者不具备与建设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挂靠的企业施工成本低,资金管理灵活,容易以低价揽到工程,但不易保障建设项目工期和质量。仅从工程价款上比较,正规企业难以与其竞争。实际施工人为什么不办个资质呢?门槛太高,办不起。即使办得起,成本就会增加,反而接不着工程。
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缺乏承揽工程项目的手段和能力。
为什么企业资质高反而不易承揽工程呢。以建筑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为列,先要准备3个亿的注册资金,还要具有与之相适应的工程机械设备,养300个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等等。这些人不能站在大街上办公吧,还要准备办公楼。这么大的费用,招投标的时候,工程款要少了,不构成本;要多了,中不了标,拿不到工程。
一方面是实际施工人揽到了工程,但是没有资质;另一方面是有资质的企业揽不到工程。所以形成了挂靠之风盛行,屡禁不止的现象。
3、挂靠人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 “ 管理费 ” ,而被挂靠的企业也只是以企业的名义,代为办理招投标手续、签订施工合同,不实际实施管理,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被挂靠单位收取 “ 管理费 ”挂靠费一般为工程款的 3—8%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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