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导致竣工结算被拖延,工程结算款被延期支付,施工企业无法主张逾期提交竣工结算报告期间的工程款利息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对此,施工企业可采取下列措施:①施工企业内部可按基础、结构、装修三个阶段做好分阶段结算工作,以便及时做好总决算;②施工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通过直接送达、快递送达、挂号送达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做好签收记录,保存好签收记录和快递、挂号信凭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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