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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黑合同成立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2-04-17 点击次数:3205

    一、白合同成立的条件:
      1、合同必需经过招投标,而且中标是有效的。
建筑法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没有经过招投标的合同尽管经过备案,也不适用黑白合同的规定。办理了免标手续的合同也可以备案,但不是白合同。
      2、经过招投标的合同必需备案。没有经过备案的合同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于经过招投标的合同都知道去备案,但是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有的不备案,所以要注意备案工作。否则补充协议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黑合同成立的条件:
      黑合同的条款必需与白合同有实质性内容的不同。
      《合同法》 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据此可以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范围是: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期限、工程价款和计价方式、安全生产要求等。